已婚男婚内出轨,伪造离婚证向情人“表真心”,获刑6个月
发布时间:2022-12-26 15:24:47
近日,山东临沂,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:被告人孙某在与杨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与周某进行男女交往,为获取对方信任,被告人孙某谎称离婚后就会与周某结婚,并通过他人伪造了一份离婚证,向周某“表真心”。
原来,孙某和妻子结婚后不久,便瞒着妻子在外面沾花惹草,周某一时不察,上当受骗。当周某得知孙某已结婚后,坚决要和孙某断绝关系,她不会做小三。可孙某不肯死心,他为了和周某在一起,通过他人伪造了一份离婚证,然后拿着离婚证,说要和周某在一起。
周某当时并不知道孙某给她看的离婚证是假的,还非常高兴的以为孙某真离婚了,将来孙某会和她结婚生活。可谎言终有被戳破的一天,周某和孙某在一起一段时间后,发现孙某一直回避和她结婚的事情,一次、两次,周某还没多想,次数一多,周某便怀疑孙某不是真想和她在一起。
之后不久,周某突然发现孙某没有离婚,周某给她看的离婚证是他伪造一事,周某气愤不过,和孙某大闹一场后,到公安机关报警!并要求公安机关对孙某进行严惩!
最终,法院经审理,以孙某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,判了孙某有期徒刑6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1.从法律上讲,婚内出轨的行为,将受到怎样的处罚?
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,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,弘扬家庭美德,重视家庭文明建设。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,互相关爱。
夫妻和睦,互相忠实,是社会道德对每个人的要求,婚内出轨行为,违反了婚姻家庭义务,侵犯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。
其次,违反忠实义务的后果,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,离婚时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。
也就是说,出轨他人面临的处罚,仅是离婚时,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,既不能拘留,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!
2、孙某的行为应当怎么评价?
按照法律规定,孙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,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,但孙某歪打正着,触犯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。
本罪虽然说的是伪造,实际上包含伪造、变造、买卖等一系列行为,而本罪的客体是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社会保障卡、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。
也就是说,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居民身份证、护照等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,将构成本罪。
本罪属于行为犯,理论上,只要有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,便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但实际上,公安机关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后果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刑法280条规定,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。
法院经审理,最终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,判了孙某有期徒刑6个月。